开元网页版组织申报2020年度衢州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

浏览:856次 发布日期:2020年05月18日

2020年度衢州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支持方式

申报的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,经专家评审遴选,采取只立项不安排财政补助经费的方式予以支持。优先支持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申报市级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:

1.申报主体。在我市注册登记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、科研机构、高等院校等企事业单位,不在信用黑名单。

2.项目承担主体。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1项,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不得超过2项。

三、申报方式

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
(一)网络申报。项目申报单位通过“衢州市科技大脑”(http://d.zjsti.gov.cn/ccpquzhou/)注册登陆〔具体操作: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打开,企业、高校院所等归口部门管理员点击“法人登录”,企业、高校院所等项目申报人点击“个人登录”,然后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,无政务服务网账号的请先注册。〕登录系统完善基本信息后,在首页进入“衢州市科技计划项目”模块,选择“2020年衢州市指导性项目”按工业、农业、医卫分类进行网上填报。申报操作流程详见网站提示。申报系统于2020年5月18日开放,6月28日17时关闭。(注意:由于学校要进行初审,我校截止时间2020年6月20日)。

(二)纸质材料报送。项目立项后,由项目负责人将系统生成的材料打印一式3份交科研处。未入选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。

四、具体要求

1.申报指导性科技计划的项目,不得同时申报竞争性分配项目,否则,视为主动放弃。  

2.项目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,符合项目申报要求。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还需提交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。

3.严守科研诚信,不得抄袭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,或将往年已立项的项目重复申报,一经发现,按规定列入市科技领域信用黑名单。

4.凡科技类项目经批准延期1年仍未结题者,本次不得申报。

5.正在主持2项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者,本次不得申报。

6.同一职称段已获2项市科技计划项目资助者,本次不得申报。

7.具有正高职称者不得申报。

8.医药卫生健康类项目限报6项,由医学院组织筛选后再报科研处。

联系人:邱老师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联系电话:8068225

 

科研处

2020年5月18日